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关于2010年度课题结题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发表于:2011年05月10日 文章点击数:2799
各课题项目负责人:
根据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,本中心2010年度课题结题工作已经开始受理,请各已完成项目的负责人认真做好相关的结题工作,项目负责人须按所签定的项目申请书的课题成果形式结题,并填报《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》(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下载中心下载)。课题成果为论文者须提供原件1份,复印件2份,电子文本1份;为专著者须提供原件2份;为研究报告者须提供原件1份,电子文本1份。
请将所有相关材料于寄至本中心。(地址: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四川文理学院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,邮编635000,联系人:徐峰、蒲小梅,联系电话:0818-2790070、0818-2790071,E-mail:lqyj2010@163.com。)
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
二0一一年五月十日
附注:
本中心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,论文须注明为“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、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--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,编号××”;专著和研究(调查)报告须在封面显著位置署明“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、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-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”,否则不予结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