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区优先”应成为基本国策
作者: 来源: 发表于:2010年04月19日 文章点击数:1693
把“老区优先”作为基本国策,可以解决扶持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操作性问题。长期以来,老区点多面广,发展状况不同,是困扰国家层面上统一的扶持老区政策出台的难题之一。“老区优先”并不需要在现有政策框架之外增加新的政策,只需要把现有政策能给予的扶持,优先给予政策覆盖之内的老区。
目前,老区建设的职能分散在不同部门,部门间职能分工不明确、部门之间的利益不同,对老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尽相同,都使老区建设无法从国家层面上形成合力。把“老区优先”作为基本国策,可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职能部门,统筹考虑对各老区的支持力度和方向,老区建设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。
要把“老区优先”作为基本国策,还必须要解决一些认识上的问题。
目前,“投资老区不划算”的观点,在一些地方和职能部门普遍存在。国家要重点扶持一个区域的发展,一是要体现国家的战略意图,二是考虑地方的比较优势。加快老区发展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的总体要求,对此无任何异议,但在老区的比较优势方面,许多人认识并不清楚。部分老区固然存在一些在市场经济中不利的发展条件,比如交通不便,并非不可改变。相反,老区具有的很多优势,如资源优势、环境优势、劳动力优势等等,由于宣传不够、重视不够,而长期被忽略。比如老区地处偏僻的不利条件,换一种思考方式,劣势其实就是优势。大部分老区在战争年代,是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。今天,他们虽然各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域,但在区域合作上有着天然的联系,特别是区域内的民间更是有着频繁的交往,这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区域合作,提供一个突破口。
看不到老区的优势,“老区优先”就会变成一句口号。只要辩证地看待老区的优势,确立“老区优先”原则,老区就可以聚集人才、技术和资金,打造新增长点。可以这样说,培育更多区域经济增长极,希望在老区!
另外一个带有普遍性的观点就是“不是贫困老区就不需要特殊政策”,这个问题我们已经阐述过多次,老区不是贫困地区的代名词,老区建设不仅仅是扶贫工作,老区建设是一个政治问题,是一个战略问题。比如,对于深圳、厦门、苏州等经济发达地区中的老区,让他们发展得更好一点、更快一点,不仅可以鼓舞老区人民,更能体现党中央、国务院对老区的关怀之情!
从根本上讲,呼吁多年未出台的《老区发展促进法》,是把“老区优先”作为基本国策的法律依据,老区立法工作仍需努力!
(新闻来源: 《中国老区建设》2010.3 )